曾经的二清遍地开花、随处可见,而随着支付行业野蛮生长期的结束,许多“二清”机构被清理出场,在监管的严打之下,二清早已不复当年的规模。
撰文 | 张浩东
出品 | 支付百科
在支付行业二清盛行之时,用户常常因费率高抛弃正规第三方支付机构,选择与二清机构合作,最终爆发了多起跑路事件,用户遭遇了严重的资金损失,许多当时从事二清业务的机构,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二清机构非法从事资金结算案件,厦门中南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8个月的时间里,总共结算资金超四千万元,从手非法获利23356.14元。
非法结算超4000万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1月至9月间,厦门中南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新兴支付结算中心、浦发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协议,由银行提供结算通道,为其非法资金结算提供了便利。
厦门中南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用大商户模式,在收取上游商户结算款项后,先由银行扣除交易手续费,将资金打到中南支付对公账户上,中南支付再扣除一定的手续费,然后把剩余款项支付给下游商户。
在中南支付从事二清的时间里,民生银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是其最主要的通道方,中南支付通过民生银行的通道,结算资金38954662.41元,非法获利22268.48元,通过中信渠道结算资金1322897.39元,通过浦发通道结算资金347413.22元。总共结算资金40624973.02元,非法获利共计23356.14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中南支付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判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中南支付实际控制人钟某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在整个资金结算过程中,中南支付并没有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也就是俗称的“二清”,此前二清模式曾广泛存在于市场之中,扰乱支付行业秩序,更是以低费率吸引用户,实则并没有任何资金清算的资质。
这也导致了“二清”机构乱象频发,有的卷款“跑路”,有的不能按时结算给商户,有的则在消费者付款后陷入维权纠纷,二清引发的金融风险不断扩大,背后有银行在利益面前的推波助澜,吸收大量二清机构并为其提供结算通道,多家银行此前成为了“通道银行”。
二清模式被整顿
最高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集资诈骗行为、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等三类涉互联网金融行为法律性进行了准确界定。其中,所谓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行为俗称“二清”。
在民生银行支付清算中心关闭之前,曾充当“类银联”角色,承担着资金清算的职责,与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及二清机构有所合作,二清机构的结算流程被视作民生银行收单业务的“大商户”处理。
在2017年6月份,江西省公安厅下令冻结多家支付机构在民生银行新兴清算中心的结算款,此事之后民生银行新兴结算中心紧急关停i支付(网关)业务。
由于涉及违规清算,民生银行在2018年被央行重罚,央行于2017年7月至9月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开展了支付清算业务执法检查,民生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8,418,193.27元,并处罚款114,639,752.47元,合计处罚金额163,057,945.74元。
央行处罚过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决定整改,按照监管要求撤销了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民生银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撤销后,除银联、网联等合法清算机构之外再无“组合式类清算机构”的存在。
早在2017年12月,央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剑指”无证支付机构和支付“二清”行为,银行、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各地清算中心都被列为了重点检查对象。
当二清平台交易规模大到一定程度,沉淀的资金量足够大时,这种“大商户+二清”模式就有可能爆发卷款跑路的风险。在监管的整治下,二清模式出现减速迹象,结算通道被掐断,也使二清机构迎来了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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