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银保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广西区分行以及大连沙河口支行、吉林省分行接连遭监管处罚,罚款金额共计33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三项:内控管理不到位,对员工行为排查有效性不足;异常资金支付业务核查不到位;办公营业场所管理不到位。广西银保监局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对该机构作出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该机构两名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两人均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
另外,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也因内控管理不到位,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发现辖属机构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遭监管罚没50万元。
工商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也因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以贷还息等违法违规事实收两张罚单,合计遭罚80万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商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发放并购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以贷还息。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机构作出罚款合计8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分行外,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违规转嫁经营成本,被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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