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11日消息,由于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等违法违规事实,湖北银保监局向工商银行旗下三家分行连开22张罚单,共计罚款353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禁业、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中国工商银行襄阳分行被罚款305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中国工商银行襄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张辉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违规出具承诺函、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违规启用行政公章、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其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并处罚款20万元。
相关责任人祝林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违规出具承诺函、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违规启用行政公章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经办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赵磊、邱康、鲁志敏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违规启用行政公章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经办责任,两人均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并各处罚款5万元。
毕永旭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刘洪海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违规启用行政公章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范晨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违规出具承诺函、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经办责任,其被处以警告处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被罚款38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分行行长肖勇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其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现任恩施州分行行长左垚峰,此前任荆门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其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罚款5万元。
荆门分行另有相关责任人王国元、饶碧波被罚款,警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被罚款10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
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王芝斌,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违规通过表内贷款承接表外债权、管理不力导致分支机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其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湖北省分行副行长张金星,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管理不力导致分支机构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被罚款5万元。
湖北省分行另有相关责任人熊红英、罗国新、邹凡、魏波等人被罚款,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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