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银行的350万存款被银行员工私自挪用,最后客户竞白白损失200万……
撰文 | 张浩东
出品 | 支付百科
近日,「支付百科」注意到,又一起银行员工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事件发生,银行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已屡见不鲜,但用户资金损失后,却并非能得到全部的赔偿。
裁判文书网显示,工商银行建平支行一名客户经理,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私自将客户的300余万资金转走用于投资,最终这部分钱打了水漂。
2014年4月,工商银行客户马某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认识了工商银行建平支行一名客户经理张某,因为业务上的往来两人变得非常熟悉。当马某在工行的300万元国债到期后,打算找张某帮忙购买利息高的产品。
张某向马某推荐了一款银行的理财产品,声称该理财产品利息高还有分红,每月结一次息,只要在取款时提前三天告知便可将本金随意取出,这种产品正符合马某的需求。
马某同意办理后,将银行卡以及电子密码器等交由张某管理,由于马某的手机不能登录网上银行,张某便用自己的手机登录了马某的网上银行账户,马某输入密码后张某再进行操作,每天转账100万,三天时间将马某的300万资金全部划走。

事实上,马某对这笔资金的去向不得而知,一直以为300万资金用于购买了银行的理财产品,但这笔钱却被张某转入了其母亲的工商银行账户。存入300万后,马某再次找张某购买了50万元的理财产品,而这笔钱也被张某挪用。
获得马某累计存入的350万元资金后,张某在网上投资了“伦敦金”,将这笔钱通过其母亲的银行账户,转入到“伦敦金”的三个操作指导老师的账户中。
2015年6月,马某因购车需要,要求张某从中取出20万元,张某把利息计算在内,向马某打款27万元,当马某索要交易凭证和手续时,被张某推辞后放弃了继续索要凭证和手续。
法院认为,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马某轻信了张某的产品推销,并认为利率合适,这也说明马某对银行利率等常识知晓,但在高利率的诱惑下,马某在购买理财产品及取钱时放弃了索要业务凭证,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疏于防范。
因马某在业务办理时存在的过错,使马某没能获得350万元的全部赔偿,法院判定被告工商银行只承担40%的赔偿责任,马某需自己承担60%的责任,这也意味着马某最终损失了200万元的资金。
在本案中,虽然工行方面并没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对银行员工的管理不到位也是客户资金被挪用的关键。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背后,暴露出银行的内部管理漏洞,也再次为银行客户敲响了警钟,即便是将钱存到银行,也要注意各项业务办理的规范性。
近年来,银行员工挪用用户资金时间频繁被曝光,也反映出银行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此前,一名农商行员工同样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储户定期存款144笔,取得资金超千万。
银行内部管理不力将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银行员工是与客户的直接接触者,在面对面的业务办理中,银行员工一旦存在正当的行为,也将影响着客户的资金安全。
除了挪用用户的存款外,还有部分银行员工为代办信用卡中介违规审批信用卡及对公账户,赚取灰色收入,使大量银行对公账户沦为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
为了控制银行员工为了私利而违规操作的行为,银保监也开始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实施对银行工作人员的管控,银行员工一旦出现不得当行为,将面临着更为严重的后果。
据了解,今年各大银行已收到银保监及央行开出的罚单近两千张,强监管的背后,也折射出银行业存在的多项业务违规,银行员工非法出售客户资料及征信信息、与中介勾结办理信用卡等现象越发普遍。
在银保监开出的罚单中,上百名银行员工因违反规定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其中既包含了银行的基层员工,也包含了为了获取利益铤而走险的银行高管。
严监管时代,银行业正在经历一场自下而上的整治。所谓不破不立,行业旧痼清淤,已势在必行。

▼进群加微信:baike2888


编辑:小百,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aybaike.com/?p=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