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付通两名负责人被央行处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两名责任人分别处罚。
深人银罚〔2021〕3号

张拉克(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对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深人银罚〔2021〕4号

李伟斌(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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