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在官网公布处罚信息显示,上海银行在2014-2019年因为23项业务违规,被处罚款1625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7.15万元。
罚单显示,上海银行在2014年至2019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审批转让不符合不良贷款认定标准的信贷资产等。
在业务经营方面,上海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内保外贷业务均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
在业务管理方面,上海银行并购贷款管理、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衍生品交易人员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同样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
同日,上海银行还有两人被警告。2017年9月,上海银行市北分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上海银行邹丽静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2018年7月,上海银行宝山支行违规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上海银行朱乃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
这次处罚是上海银保监局今年8月以来开出的第二张千万级罚单。8月1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被罚2100万元,违规事项达12项,涉及同业业务、信贷业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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